幼儿园作为幼儿成长学习的第一个正规场所,在装修设计方面,除了创意之外,还需要遵守国家对于幼儿园等教育场所的政策标准。作为专业幼儿园装修设计公司,需要熟知各省市对幼儿园建筑及室内设计要求与规范,帮助园长顺利开园。今天郑州宏钰堂装饰小编为您分享的是国家对河南幼儿园服务管理用房装修设计的规定。
幼儿园装修设计服务管理用房应包括晨检室(厅)、保健观察室、教师值班室、警卫室、储藏室、园长室、财务室、教师办公室、会议室、教具制作室等房间,最小使用面积应符合表4.1的规定。
注:1 晨检室(厅)可设置在门厅内;
2 教师值班室仅全日制幼儿园设置。
2、托儿所、幼儿园建筑应设门厅,门厅内宜附设收发、晨检、展示等功能空间。
3、晨检室(厅)应设在建筑物的主入口处,并应靠近保健观察室。
4、 保健观察室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设有一张幼儿床的空间;
(2) 应与幼儿生活用房有适当的距离,并应与幼儿活动路线分开;
(3) 宜设单独出入口;
(4) 应设给水、排水设施;
(5) 应设独立的厕所,厕所内应设幼儿专用蹲位和洗手盆。
5、教职工的卫生间、淋浴室应单独设置,不应与幼儿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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